中梁地产的顾客、投资者交流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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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梁地产(2772.hk)在香港上市股票,2772.hk涉嫌没有披露重大风险隐患。中梁控股和中梁地产的商品房涉嫌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等,中梁地产部分项目正在被中国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中国执法部门最高可重处暂停其房地产销售资格和吊销营业执照。
中梁地产(2772.hk)的部分地产项目涉嫌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乱收费外收团购费咨询费,将办公性质的商品房虚假宣传成有客厅厨房卧室的住宅性质,虚假宣传成一层楼房可隔两层楼房等。
部分客户在诉求全额退款退房以及起诉中,例如中梁柏仕公馆的成功退房退款3-1201号的凌女士。
中梁地产的其他业主可根据以下法律和司法解释去起诉诉求法院判决部分格式条款无效以及开发商违约,而其他股票投资者可索赔2772.hk涉嫌没有披露重大风险隐患而造成的损失。
我们在此联合广大 中梁地产 的业主客户来一起维护消费者权益。
相关信息和动态将不定期在本站发布。


房地产开发商收取所谓的“团购费”与加价等是违法违规的,消费者是可以用法律手段拿回来那些钱。你如果被开发商收团购费了,请联系我们,我们手上有关键证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遇到开发商的霸王条款,简单来说可依据以下法律依据,即便是白字黑字的霸王条款也可打成无效条款。

中国《合同法》第四十条的内容是:“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第三条的内容是:“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五十六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当事人。”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法释〔2019〕19号)第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的内容是:“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

因此,即便开发商诸如“合同白字黑字写着销售员或宣传资料等不代表开发商”的辩称,但依据以上法律依据,消费者仍可诉求法院判决“部分相关格式条款无效、开发商中梁违约、合同解除、全额退房退款的损失由开发商承担”等。
而只要楼盘里其中一名顾客业主在诉讼里胜诉,其他业主根据(法释〔2019〕19号)第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照搬胜诉的业主的起诉书和答辩思路等就轻松在法庭对战开发商,对开发商而已简直就是多米诺效应。
毕竟,涉及“格式条款”以及(法释〔2003〕7号)第三条相关的商品房合同买卖纠纷案件并不复杂也不难。其他有的业主即便不想退房也可以诉求法院判决格式条款无效、开发商中梁违约,从而得到开发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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